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
  • 词语
    拼音
    解释
  •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
    cái pàn yuán jì shù děng jí zhì dù
    根据裁判员的业务水平而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的制度。中国于1956年由国家体委颁布施行,几经修改。现行制度于1981年颁布实施。共分四个等级:国家级、一级、二级和三级裁判员。国际级裁判员则由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授予。